
您曾在越南生活,现在因移民或在他国求职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通过委托,无需返回越南也可以办理。
哪些人通常需要
许多国家的移民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其曾居住满一定时间的所有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曾在越南工作或学习的人往往在离开后需要办理这份证明。
不在越南时如何办理
1 号证明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并领取结果。2 号证明的委托限制更多,因此请先确认接收机关要求哪一种。
需要准备的材料
- 护照复印件,如有在越期间使用过的旧护照请一并提供。
- 在越居留证明:暂住卡、签证、出入境章、暂住确认。
- 委托书。在国外出具的委托书通常须经公证和领事认证。
- 申请表。
取得证明之后
证明以越南语签发。在国外使用时,视接收国的要求,通常需要翻译、在越南办理领事确认,并由接收国使领馆认证。我们通过邮件发送扫描件,并以国际快递寄送原件。
注意事项
- 签发机关已在 2025 年变更。递交地点和方式须按最新规定核实。
- 证明通常只在约 6 个月内被接受。请根据主申请的截止日期安排申请时间。
- 离开越南前请保留暂住卡和护照各页的复印件。缺少居留证明是办理延误的常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