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酒店、出租房或私人住宅居住的外国人都必须进行登记。2026年起流程有所变化:统一电子系统、向乡级公安申报,罚款按人数计算。
外国人只要在越南某处住宿,无论是酒店、租住的公寓还是朋友的私人住宅,该住所都必须向公安机关为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许多房东和企业仍以为这只适用于酒店。实际上,忘记登记可能会被罚款,而外国人也将缺少申请临时居留卡时所需的临时居住确认。
2025年底至2026年中,相关规定发生了较大变化:第282/2025/NĐ-CP号议定新的罚款标准、全国统一的电子登记系统,以及关于登记办理方式的第87/2026/TT-BCA号通知。以往提及出入境管理处或县级公安的指南已不再准确。以下内容根据目前可获得的资料整理;新文件的部分细节仍有待核实,办理前请先向住所所在地的乡级公安确认。
现行法律依据
临时居住登记义务规定于《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在越南居留法》第47/2014/QH13号,经第51/2019/QH14号法律及2023年修正案修订。具体程序和罚款见以下文件。
第87/2026号通知是否完全取代原第53/2016/TT-BCA号通知,尚未得到充分核实。部分行政手续页面因未更新仍引用第53/2016号通知,请勿据此判断应向何处申报。
- 第87/2026/TT-BCA号通知,2026年6月9日发布,自2026年7月24日起生效:规定外国人临时居住信息的申报和接收方式。
- 第4435/QĐ-BCA号决定,2026年7月10日发布:公布修订后的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 临时居住申报表NA17:随第04/2015/TT-BCA号通知发布,经第57/2020/TT-BCA号、第22/2023/TT-BCA号及第70/2026/TT-BCA号通知修订。
- 第282/2025/NĐ-CP号议定,2025年10月30日发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生效,取代关于行政处罚的第144/2021/NĐ-CP号议定。
由谁负责登记
一般原则:在越南临时居住的外国人须通过直接管理或经营住所的人进行登记,由其向住所所在地的乡、坊或特区公安,或公安站、点申报。外国人无需自行登记,但有义务出示证件,以便对方办理登记。
住所并不限于酒店,旅馆、出租公寓和私人住宅均包括在内。在同意外国人入住之前,住所提供方必须要求其出示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其在越南居留相关的文件。
- 酒店、旅馆和服务式公寓:由管理人为每位外国住客登记。
- 房东:在外国人入住时登记。
- 房东不在现场居住的长期租赁:根据第53/2016号通知,由租赁或买卖合同上署名的人登记。第87/2026号通知是否保留此规定尚不明确,因此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约定由谁登记。
- 为外国专家和劳动者提供住房或宿舍的企业:作为住所管理方,企业须确保完成登记。
- 接待外国朋友或亲属的居民:由户主作为住所提供方登记。
- 迁往新地址的外国人:新住所须重新为其登记。
登记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最长期限为自外国人抵达住所起12小时内;偏远和隔绝地区为24小时内。
第87/2026号通知对电子登记的要求更为严格:须在外国人抵达住所后立即办理。若使用纸质表格NA17,须在12小时内提交至乡级公安。偏远地区的24小时例外是否适用于纸质表格尚未确认。稳妥的做法是在客人抵达当天即办理登记,而不是等到期限届满。
在线登记步骤
自2026年5月21日起,外国人临时居住登记使用公安部统一电子系统,该系统与越南公民的暂住通报共用。此前各省单独的登记网站可能已无法使用。各方资料给出的现行网址不一,请向住所所在地的乡级公安询问正确网址。登记免费。
乡级公安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接收通过系统提交的信息,因此晚上或周末抵达的客人也可以立即登记。
- 第1步:进入临时居住电子登记系统,填写住所及登记人的相关必要信息,以获取账户。
- 第2步:登录并填写外国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或替代证件号码以及预计居住时间。具体字段可能随新系统而变化。
- 第3步:仔细核对护照号码及与护照完全一致的姓名,然后提交。结果为信息已被系统接收。
- 若住所或登记人信息发生变化:立即在系统上更新。
- 连续12个月未进行任何登记的账户可能被暂时锁定;如需再次使用,须提交重新激活申请。
- 若无法在线登记:填写临时居住申报表NA17,并亲自提交至乡级公安。公安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表格上确认。
未登记的罚款
第282/2025/NĐ-CP号议定根据未登记外国人的人数确定罚款,依据为第21条第3款e项、第5款c项及第6款đ项。以下金额参照地方公安机关的摘要。这些金额适用于个人还是组织,以及组织是否加倍处罚,应对照议定全文核实。
原第144/2021号议定规定的罚款已不再有效,不应作为参考。
- 3,000,000至5,000,000越南盾:未为01至03名外国人登记,或以虚假信息创建账户进行电子登记。
- 10,000,000至15,000,000越南盾:未为04至08名外国人登记。
- 15,000,000至20,000,000越南盾:未为09名或以上外国人登记。
- 20,000,000至25,000,000越南盾:允许在越南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入住。
- 未向住所出示护照或证件以供登记的外国人,同样适用3,000,000至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档次。
人力资源部门和外国人须注意的事项
临时居住登记确认是临时居留卡申请材料之一。缺少确认,或登记地址与申请材料中的地址不一致,常常导致提交延误。企业应将临时居住登记作为外籍员工入职流程中的固定环节。
- 新外籍员工抵达时,明确其具体住处以及由谁登记:酒店、房东还是公司。
- 在租赁合同中加入临时居住登记条款,尤其是房东不住在该公寓的情况。
- 接受外国人入住前,检查其护照和签证是否有效,以免因收留非法居留者而被罚款。
- 员工每次搬家、换发护照或重新入境时,提醒其在住所重新登记。
- 保存登记确认或登记截图,以便申请临时居留卡时使用。
Gateway可提供的帮助
临时居住登记由住所提供方向乡级公安办理。Gateway协助办理下一步:为员工、投资者及其家属申请临时居留卡,而临时居住确认是其中的必备文件。是否发卡由出入境管理机关决定。政府规费视卡的有效期而定,服务费按个案报价。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84367387309。
- 审核现有签证及办卡依据,确定可申请的卡类型和有效期。
- 准备申请材料和表格,指导担保方签署,包括核查临时居住确认。
- 向出入境管理机关递交申请,跟进办理进度,并在要求时补充材料。
- 领取居留卡,并连同护照一并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