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5 年 8 月 7 日起,第 219/2025/NĐ-CP 号议定取代第 152 号议定,用工需求审批已并入许可证申请。以下按顺序说明各步骤。
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除属于免办类别外,都必须持有劳动许可证。自 2025 年 8 月 7 日起,手续依照第 219/2025/NĐ-CP 号议定办理,该议定取代了第 152/2020/NĐ-CP 号和第 70/2023/NĐ-CP 号议定。对企业最大的变化是:不再单独申请使用外籍劳动者的需求批准,需求说明直接写入劳动许可证申请文件。
发证机关为劳动者拟工作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通常交由内务厅办理。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现场递交、通过公共邮政递交,或在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在线递交。
第 1 步:确认是否属于免办类别
准备材料前,先确认劳动者是否需要许可证。例如:出资 30 亿越南盾以上的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人、出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成员)、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生活的人、一年内在越南工作累计不足 90 天的人、企业内部调动人员。视类别而定,企业只需在开始工作前至少 3 个工作日通报,或须申请不属于劳动许可证发放对象的确认书。
第 2 步:确定职位类别和条件
劳动许可证按四类职位发放,每类对学历和经验要求不同,应一开始就选对。
- 管理人员:《企业法》规定的企业管理人员,或机关、组织的负责人、副职。
- 执行董事:直接负责和运营下属单位,至少 3 年相关经验。
- 专家:本科以上学历,至少 2 年相关经验。金融、科学、技术、创新等部分领域只需 1 年。
- 技术劳动者:受训至少 1 年并有至少 2 年相关经验,或至少 3 年相关经验。
第 3 步:面向越南劳动者发布招聘
《劳动法》要求优先招聘越南人。递交前,企业须就拟聘外国人的职位面向越南劳动者发布招聘通知。通知方式和时间按递交地内务厅的指引执行,请事先确认,避免重新递交。
第 4 步:准备劳动者材料
- 有效护照。
- 有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境外体检证明仅在有条约或协定时可用,且自签发起 12 个月内有效。
- 外国或越南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无犯罪确认,签发不超过 6 个月。劳动者已在越南的,可在公共服务门户与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联办。
- 4 x 6 cm 彩色照片 2 张,白底、正面、免冠、不戴眼镜。
- 证明属于管理人员、执行董事、专家或技术劳动者的材料: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
境外签发的文件须办理领事认证,免认证的除外。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大多数《海牙公约》成员国的文件只需海牙认证(Apostille)。之后译成越南语并公证;复印件须先与原件核对认证再翻译。
第 5 步:准备企业材料
- 第 219 号议定第 03 号表格的劳动许可证申请文件,其中包括使用外籍劳动者的需求说明。
- 工作形式证明:拟签订的劳动合同、境外企业的派遣文件、服务合同或与合作方的合同等,视情况而定。
第 6 步:在时间窗口内递交
材料须在劳动者预计开始工作前 60 天内、且不少于 10 天递交。递交太早,材料可能在等待中过期;太晚则来不及。根据第 219 号议定,主管机关自收到齐全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材料不全或有误会被要求补正,时间重新计算。
第 7 步:取得许可证之后
- 企业与劳动者按许可证内容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地方指引将一份合同送交发证机关。
- 劳动者仍在境外的,申请 LĐ2 签证,再办理暂住卡以长期居留。
- 劳动合同 12 个月以上的外籍劳动者一般须参加强制社会保险,企业内部调动人员或已达退休年龄者等部分情况除外。
- 留意到期日。许可证最长 2 年,只能延期一次,最长 2 年。延期须在许可证剩余 10 至 45 天时递交。
须办理新许可证的情况
- 转到另一家企业,即使职位相同。
- 在原公司更换职位或工作形式。
- 已延期一次后仍要继续工作。
许可证遗失、损坏,或姓名、国籍、护照号、工作地点、企业名称(识别码不变)变更,办理补发。许可证失效后,企业须在 15 天内收回并交还发证机关。
常见问题
审批期间可以先开始工作吗?不可以。不属于免办类别而无证工作属违法,企业和劳动者都可能被处罚。
在河内取得的许可证可以在胡志明市分公司使用吗?同一用人单位无需在其他省份另办许可证,但须按规定向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的主管机关通报。
整体需要多久?材料齐全后的办理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但总时间视个案而定,主要取决于境外材料的准备和认证。
第 219 号议定可能再次修订,各地的递交指引也不同。Gateway 在准备材料前,按递交地现行规定审核您的案件。